發布日期:2018-10-25 11:17
1、從價計征
應納稅額=應稅進口貨物數量×單位完稅價×適用稅率
2、從量計征
應納稅額=應稅進口貨物數量×關稅單位稅額
3、復合計征
應納稅額=應稅進口貨物數量×關稅單位稅額+應稅進口貨物數量×單位完稅價格×適用稅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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